关于印发“塞上名师工作室”实施方案( 试行)的通知

12.12.2014  17:09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塞上名师工作室”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宁教师[2014]283号

全区各塞上名师工作室:

为进一步加强 “塞上名师工作室”的建设,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塞上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在广泛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塞上名师工作室”实施方案(试行),请各“塞上名师工作室”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好各项工作。

附件:“塞上名师工作室”实施方案(试行)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12月8日

附件:

塞上名师工作室”实施方案(试行)

一、目标任务

(一)以名师为引领,以学科为纽带,以先进的教育思想为指导,结合本地区学科教学实际,搭建促进中青年教师专业成长以及名师自我提升的发展平台。

(二)研究信息化教学资源在教学中的有效应用,解决学科教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

(三)为本区域教学改革创造经验,培育学科教学骨干教师队伍。

(四)创新自治区级骨干教师培养模式。

二、工作方法

(一)理论研习与实践反思相结合。把提高教学实践和研究能力建立在学习基础上,把教学实践和研究的依据建立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研究的成果上。

(二)把行动研究作为主要手段。结合本地区本学校实际的信息技术教学环境,开展课堂教学专题研究、专项实验,形成有效教学模式的教学范例。

(三)以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为主要目的。用微课的技术录制学习重难点教学过程,指导教师教学。

(四)个人自主研习与团队合作研修相结合。联片集体备课,集体研讨,个体展现。

(五)现实活动与网络研习相结合。

(六)研究成果以示范教学、教学范例视频、实验报告、研究报告、教学反思等形式呈现。

三、组成人员

(一)成员设置标准

工作室总人数为8人,其中:主持人1名,成员7名。区域内基层学校教师不少于5人,45岁以下中青年教师不少于6人,成员分布考虑区域均衡。

(二)成员选聘条件

1、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区域的同一级学校学科教学骨干教师;

2、具备承担学校学科教学带头人的条件;

3、具备自治区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条件。

(三)成员选聘方法

1、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本人自愿报名和学校推荐相结合,面向区域内学校公开选聘候选人;

2、工作室主持人根据候选人情况,协商教育行政部门和候选人学校确定正式成员;

3、报教育厅教师工作处批准;

4、公布工作室成员名单。

四、实施过程

首批“塞上名师工作室”的工作周期为三年(2014年10月——2017年9月),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筹建阶段

工作时间:2014年10月—12月

主要任务:

1、基础环境建设。工作室建在主持人工作学校,可以是独立的工作室,也可以是多功能的综合工作室。具有网络环境;有计算机、打印机等信息技术设备;有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2、工作室组织建设。制定工作方案,订立管理规章制度,制定三年工作规划,明确每一年的工作任务。

3、公开招聘工作室成员。各地市教育局将教育厅命名的本区域内的塞上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简要情况、研究学科、工作室成员组成标准等信息,向本地区相关学校公示,学校根据标准推荐参加工作室的教师。工作室主持人在12月20日前,根据推荐情况,协商教育局、学校确定工作室成员。

4、工作室申报、审核、批准、公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将工作方案、成员信息、规章制度、三年工作规划、预期工作效果等相关资料,于2014年12月30日前上报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各工作室上报材料审核、批准后,教育厅与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签订《自治区名师工作室协议书》。2015年1月正式运行。

第二阶段:全面运行阶段

工作时间:2015年1月——2016年9月

主要任务:

1、研习课程标准、教师专业标准、教学模式与方法、现代教学技术手段等。

2、实验、改进教学方法,优化学科课堂教学模式运用。示范、指导、评价课堂教学活动。每个成员每学期至少上1节研讨课和1节示范课;录制1节示范课例和2个微课程视频。

3、开展本学科普遍性突出教学问题专题研究,每个成员要熟练掌握教学专题研究过程和撰写专题研究报告。本阶段内,工作室每人撰写不少于2篇教学专题研究报告,以及不少于3篇教学反思。

4、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区中小学教学工作的意见》要求,主持人与各成员进行学习研讨,对照检查各成员学校本学科教学工作,帮助学校教研组建立学科教研教学常规。

5、培养工作室成员使用信息技术手段工作、学习的习惯,培训信息化教学工具使用技术,信息技术应用水平达到《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的发展性要求的“应用信息技术转变学习方式的25项能力标准”。

6、形成团队合作氛围,熟练掌握团队合作学习、研究的方法。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

工作时间:2016年10月——2016年12月

主要任务:依照相关要求,对名师工作室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塞上名师工作室”成员完成工作室周期内的工作任务,经过考核验收,将被确定为自治区级骨干教师。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

工作时间:2017年1月——2017年9月

主要任务:

1、整理、汇编研究成果。丰富宁夏教研网教师学习资源。

2、每个工作室成员作为主持人组建新的工作室,新工作室成员为本学校学科教师;现工作室主持人指导每个成员新建工作室顺利开展工作,筹备本工作室下一期工作。

3、通报考核评估结果,对优秀“塞上名师工作室”进行表彰。

4、对考核评估达标的“塞上名师工作室”成员,认定为自治区级骨干教师。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名师工作室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考核评估和交流总结等工作由自治区教研室负责,自治区教研室安排学科教研员为工作室教学研究提供经常性指导和帮助。

2、市、县(区)教研室、工作室挂牌学校负责协助工作室日常管理工作,督促工作室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为工作室开展教学研究、教师培训工作提供积极支持和大力帮助。

(二)经费保障

1、教育厅教师工作处保证各名师工作室业务经费按时足额核拨,协调、督促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地教育局和学校根据本地、本学校实际情况,满足工作室基本条件配置,每年配套一定数量的经费。

2、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塞上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规定执行。主持人所在学校为工作室设立分类记账科目,专款专用。

3、工作室主持人每年初向教育厅教研室上报年度经费使用计划,年底上报经费使用决算报告,教育厅教研室审查工作室年度经费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