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厅下发三部委《关于加强城市配送运输与车辆通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并提出三条具体意见,进一步规范城市配送运输经营活动,改善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环境,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
一是 加快建立城市配送管理工作机制。建立交通运输、公安、商务三部门联合的城市配送运输与车辆管理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推进城市配送工作发展的措施、办法,及时协调解决城市配送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城市配送管理工作合力。 二是 加大城市共同配送网络布局。结合各地区产业布局,整合现有物流基础设施,科学构建城市分拨中心、共同配送中心、末端共同配送点三级城市配送物流服务网络。解决城市配送中存在的问题,突破城市配送“最后一公里”瓶颈,满足群众需求。 三是 加快制定行业标准规范。严格贯彻《城市物流配送车辆选项技术要求》规定,采用封闭、厢式、罐式等装置,实行无裸露配送运输,并推广应用冷藏、恒温等特种厢式货车和商品条码、射频识别等技术,鼓励购买使用节能环保车型,提升科技物流配送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