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宁夏将建成地下综合管廊170公里
今年5月,银川成功入选全国第二批综合管廊试点城市,由此拉开了宁夏地下管廊建设的序幕。近日,自治区政府下发了《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到2020年,全区建成城市地下综合管廊170公里,其中,银川市建成70公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建成50公里,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分别建成15公里,固原市建成5公里的建设目标。
划定区域有序建设
近日我国多地出现洪涝灾害,城市内涝的发生主要是因为地下管网的排水能力还较弱,所以地下管廊的建设是为城市构建百年防洪抗涝工程的关键所在。然而地下管廊的建设不能随意,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步建设,《意见》要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要根据所在区域现状、规划资料及管线需求信息,通过系统评估道路等级、道路维护频率、管线种类和数量、管线密度和可靠性要求、周边重大工程建设等内容,合理确定建设区域。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要根据功能需求,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老城区要结合旧城更新改造、地下空间开发、道路改造、河湖治理、水系连通、交通建设、人防和地下工程建设等,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意见》中特别提到,对交通流量大、地下管线密集的城市道路、地下综合体等地段,城市高强度开发区、重要公共空间、主要道路交叉口、道路与铁路或河湖沟渠交会处,以及道路宽度难以单独敷设多种管线的路段,要优先规划建设综合管廊。要加快既有地面城市电网、通信网络等各类架空线入地工程建设。相互干扰的管线要分别设在管廊的不同空间,通信线缆和高压电力电缆要分开设置,燃气管道要单舱敷设,热力管道不得与电力电缆同舱敷设。
地下管廊的设计使用寿命是100年,既然是百年工程质量尤为重要,《意见》规定:地下管廊建设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规范招投标行为,制定加强地下综合管廊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运营等各环节的监督管理措施。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责任,建立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永久性标牌制度,接受社会监督。要根据地下综合管廊结构类型、受力条件、使用要求和所处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耐久性、可靠性和经济性,科学选择工程材料,主要材料应当采用高性能混凝土和高强钢筋。
推进地下综合管廊主体结构构件标准化,积极推广应用预制拼装技术,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支持本地相关企业从事地下综合管廊设计、施工、安装和运营管理,扶持一批钢筋、水泥、管线和机械设备等生产企业,培育一批管廊预制拼装、纤维塑料筋、高性能混凝土、新型工业构件等新型产业,形成对地下综合管廊的全方位产业支撑。
地下管廊实现数字化智能管理
数百公里的管廊全部埋在地下,像一座地下迷宫,管理难度可想而知,怎么能管好这条生命线呢?《意见》中要求,各地要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将地下综合管廊信息纳入城市地下管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综合管廊的数字化和智能化管理。
同时,各地要研究制定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管理办法,加强对管廊日常维护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单位要与入廊管线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单位负责管廊内共用附属设施设备的养护和维修,配合、协助入廊管线单位开展巡查、养护和维修。
入廊管线单位负责入廊管线的设施维护,严格执行相关作业安全技术规程,接受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生管线异常情况时,入廊管线单位应及时通报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单位,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抢修恢复,确保管廊及管线运营安全。
此外,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建立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协调机制,聘请国内知名专家,组织成立地下综合管廊专家委员会,加强对全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自2016年起,将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纳入自治区新型城镇化工作考核,实施督查通报制度。自治区有关部门要整合资源,合力支持各地有序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记者 李鲲鹏)
来源: 银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