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土地股份合作 盘活农村土地资本

04.05.2016  17:37

  叶盛镇五星村土地专业合作社,是青铜峡市积极探索土地流转经营模式,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建立土地变股权、农民当股东、收益有分红的一种新型农村经营体制。

  五星村地处青铜峡市叶盛镇西北部,耕地面积7328亩,辖10个村民小组,688户、2862人。其中,回族468人,党员 93名。从2014年起,村党支部牵头成立了村级种植专业合作社,当年流转土地800亩,种植有机富硒水稻。经过一年多的发展,为村集体增加收入16万元,同时争取政府各项扶持资金60多万元。当年从集体收入中拿出17.08万元反补农民,其中,耕地费补偿7万元,对土地流转的农户进行二次分红4万元,为全村60岁140名老人缴纳医疗保险1.08万元,拿出5万元建立村级党内关怀基金。为了不断挖掘合作社发展潜力,在各级部门引导扶持下,在不改变土地承包经营的前提下,对村种植专业合作社实行了股份制改革,于2015年5月8日成立了青铜峡市叶盛镇五星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社员218户,选举产生股东代表19名,成立理事会和监事会,制定章程,完善制度。合作社首次确定农户入股土地,1亩为1股,折价800元,村委会资金入股,1股800元,共设置股权1782股,股本金额142.56万元。所有股权中,一是农户土地入股。股权数为800股(800亩),股本金额64万元,占比45%;二是村集体资金入股。股权数为982股,股本金额78.56万元,占比55%。入股农户除享受自身所持股份的保底收益外,还享受合作社经营收益带来的二次浮动分红,村集体股只参与浮动分红,主要用于扩大生产,兴办公益,扶贫帮困等。

  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成立将农户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让村民变成股民,实现规模经营,大面积机械化操作,降低生产成本,而且能结合市场需求发展高效农业,降低了风险,盘活了农村土地资本,确保了土地的增值和农民的增收。在经营过程中,合作社“种什么、如何种”都有股东决定,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由物权转变为资本,以股份的形式确认,入社农户除享受自身所有的承包土地股份的保底一次收益分配处,还享受村集体资产和合作社经营收益带来的二次浮动分红。2015年合作社种植的800亩优质水稻和玉米喜获丰收,而且生产成本比2014年下降20%左右,2015年合作社的纯收入达18万元,加入合作社的农户二次浮动分红每亩83元,同时,还解决了本村一些年龄偏大,到外地不能务工的群众,就近在合作社打工,增加了农民收入。2016年,合作社又新增入股土地530亩,入股土地达到1300余亩,全部计划种植温棚蔬菜和优质水稻,合作社预计全年实现纯收入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