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圆满完成骨水泥不良事件重点监测工作

14.10.2015  23:42

根据《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重点监测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区承担了无源医疗器械重点品种骨水泥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并于近期圆满完成了此项任务。

通过抽取全区20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调研,并对2013年全区使用骨水泥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掌握第一手资料。根据我区骨水泥使用的实际情况、重视程度、工作特点,选择宁夏医科大学等12家医疗机构建立监测哨点,主动收集重点监测品种骨水泥的可疑不良事件报告。为做好此项工作,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马如林副局长带队赴上海、北京等地对七家国内外生产、销售代理公司进行实地调研考察,了解骨水泥研发、生产及经营等相关情况。

在确定12家医疗机构作为监测哨点后,先后对监测哨点进行了3轮调研指导,召开了四次专题研讨会,并在2015年1月组织召开监测医院专家评价会。区监测中心张主任会同哨点医院专家赴国家中心征求意见和建议,经反复讨论修改,最终形成了骨水泥风险分析报告、骨水泥监测技术规范、骨水泥不良事件表现及原因分析、骨水泥不良事件重点监测工作总结四个报告,并汇编成册并上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圆满地完成了骨水泥不良事件重点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