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被确定为国家首批 光伏扶贫项目试点省区
09.12.2014 18:11
本文来源: 审计厅
本报讯 (记者 郑峥)昨天,记者从自治区发改委窗口获悉,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我区被确定为国家首批光伏扶贫项目试点6省区之一。
光伏扶贫既是扶贫工作的新途径,也是扩大光伏市场的新领域。国家计划利用6年时间开展光伏发电产业扶贫工程,通过实施分布式光伏扶贫,支持片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简称贫困县)内已建档立卡贫困户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增加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收入;片区县和贫困县因地制宜开展光伏农业扶贫,利用贫困地区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或设施农业等建设光伏电站,直接增加贫困人口收入。
据悉,自治区发改委将会同自治区扶贫办根据国家的光伏扶贫指导意见,编制我区光伏扶贫年度开发方案和光伏扶贫规划,切实做好光伏扶贫项目试点工作。
本文来源: 审计厅
09.12.2014 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