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牧局全面清查国家工作人员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

05.09.2016  18:28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的监督管理,市农牧局全面核查登记备案人员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及因私出国(境)情况。

  一是登记备案信息“不漏人”。对所有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户口所在地、有无出国(境)证件及证件号等基础信息进行登记,并提供给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进行备案核实,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根据备案信息,进一步核对和更新列入登记备案的人员信息。

  二是持证人员上交“不漏证”。及时摸清局机关及各事业单位登记备案人员的办证持证底数,在职市管干部交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及各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由局组织人事科统一管理,做到合理保管和统筹管理。

  三是证件管理“不漏项”。完善工作人员出国(境)证件集中保管和使用登记制度,明确因私出国(境)审批备案制度,工作人员在回国(境)后10天内必须将所持因私出国(境)证件交由组织人事科集中保管。

  截止目前,已对农牧系统156名工作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备案,对67名工作人员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进行了登记保管。

                                                  (银川农牧局 冯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