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殉职好交警吴涛被追授为模范公务员荣誉称号

20.12.2014  15:52

  12月19日上午,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决定追授因公殉职的好交警吴涛模范公务员荣誉称号,享受省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并给予一次性1万元的奖励资金。

  2014年8月14日23时30分,自治区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吴涛在处理一起车辆追尾交通事故时,不幸被冲入警戒区的小轿车撞伤,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29岁。吴涛殉职前的最后七分钟,接连14次拒绝当事人贿赂的事迹在全社会引发强烈反响,区内外主流媒体聚焦报道他的事迹,2万余名网友留言称赞他为新时代的好交警,人民的好公仆。

  自治区主席刘慧在主持会议时指出,吴涛同志的事迹感人,要号召全区广大干部学习他恪尽职守、爱岗敬业、执法为民、廉洁奉公的精神,在全社会深入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公安、人社等部门要建立并落实带薪休假和定期体检制度,关心基层民警的身心健康。(记者 李东梅)

 

  来源: 宁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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