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口区分局四项举措强化零售药店处方药监管

18.11.2015  16:47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行为,消除违法违规销售处方药带来的隐患,近日,大武口区分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零售药店处方药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驻店药师的管理,严格处方审核。 要求企业销售处方药时执业药师或驻店药师必须在岗,未经审核不得销售。 二是加强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管理。 严格凭处方按规定数量销售,严禁随意销售。 三是加大检查和惩处力度。 对未严格执行药品分类管理规定,未凭执业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的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四是加强对“凭处方购买处方药”的宣传力度, 提高广大消费者对滥用处方药危害的认识。

截止目前,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86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8份。对6家不能提供供货企业资质和合法票据的22个品种237盒药品进行了扣押;立案2起,罚款3699元。今后,我局将把此项工作作为工作的重点,实现打击药师不在岗和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行为监管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