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宁夏共奋进”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征文启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隆重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教育厅、文联、社科联、党史研究室、党建研究会决定,联合举办“我与宁夏共奋进”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征文活动。
一、征文主题
以“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和“辉煌60年 见证新发展”为主题,通过社会各界群众的亲身经历和体会,深刻总结宁夏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践经验与理论创新成果,记录和展现自治区成立60年来,改革开放4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和亲切关怀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光辉照耀下,我区经济社会和人民生活发生的巨大变化,动员和激励全区各族群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振奋精神、实干兴宁,奋力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为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确保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目标努力奋斗。
二、时间安排
征文活动截稿时间为2018年8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征文要求
(一)文章体裁可为理论文章及散文、诗歌、随笔等,均需提供未经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
(二)突出思想内涵,导向正确,主题鲜明,积极健康,文风朴实。理论文章须史料准确翔实,观点正确,体现学术性,做到言之有物。
(三)理论文章字数不超过4000字。散文、随笔等不超过2000字。
四、投稿方式
征文稿件请注明“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征文”,并标注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等信息,统一发电子版(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文稿请邮寄: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甲1号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宣传教育处。
邮编:750066 联系电话:0951-6669767 联系人:刘志
五、奖项设置
征文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其中,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若干。评出的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并编辑出版《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征文获奖作品集》。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宁夏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
自治区党的建设研究会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