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实现“四创新”
本站6月20日讯 当前,吴忠市水利正处于大投资、大建设、大发展的重要时期,高效节水灌溉、引提调水、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抗旱应急水源等一大批区、市重点水利工程陆续开工建设,质量监管任务剧增,对于水利工程来说,质量监管特别重要,面对人手少而工作面广的现状,创新成了吴忠市水务局质监站不二的选择。
一是创新监督理念。随着水利改革不断加深,为服务民生事业作保障,为民生水利夯基础,以问题为导向,根据国家水利部、自治区水利厅文件以及吴忠市委、政府有关精神,我市为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全面提升水利建设质量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水利工程质量、安全和效益,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将工程质量监督权限进一步下放。工程开工前按照工程类别列出质量隐患清单并以彩图张贴施工现场。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建设。
二是创新监督机构。吴忠市为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提升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在全市范围内经过大量的宣传指导,目前已有盐池县正式设立了盐池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利通区、青铜峡市、红寺堡区已确定了专职人员正在准备前期工作并积极向编办申请,根据水利改革实际情况将以前已有的职能弱化单位撤销或合并,在不增加人员编制的情况下设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力争年底前建立健全县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全覆盖的唯一地级市。
三是创新监督方式。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市县两级质量监督机构将制定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制度,以巡视、抽查方式对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质量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推行质量分类监管和差别化监管,根据工程重要性和必要性设立质量监督项目站(组)。突出对重点工程和民生工程的监管,突出对质量管理薄弱项目的监管,突出对质量行为不规范和社会信用较差的责任主体的监管,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是创新监督手段,建设优质惠民工程。按照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对本地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行严格考核;主动作为,积极主动对县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培训,逐步提高质量监管队伍的业务能力和综合水平,推进质监工作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强化项目全过程监管。加大巡查、抽查力度,落实建设各方质量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严格按照“三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限期整改,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始终处于受监可控状态;全面落实各项检测措施。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加强日常检测,要求监理单位落实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加强第三方检测,确保工程实体质量。(吴忠市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