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启动后备人才培养“一计划两工程”
●院士后备人才10名,给予每人500万元专项资助
●领军人才130名,给予每人50万元专项资助
●青年拔尖人才900名左右,给予每人3万至10万元专项资助
近日,宁夏印发意见办法,要求自2016年起启动实施“一计划两工程”,围绕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加大本土人才培养力度,推动人才与科技创新、产业升级融合发展,努力打造一支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领军后备人才队伍。
院士后备人才培养计划面向全区从事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重点选拔在优势特色产业或重点学科(专科)领域,突破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研究成果,具备院士培养潜质、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到2020年共选拔两次,每次选拔数量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或学会、院士或专家联名推荐,自治区院士培养工作组评审确定,共选拔10名院士后备人才进行培养,培养期为5年。主要通过重大项目支持、聘请合作导师、保障团队建设、搭建创新平台等培养措施,使院士后备人才在相关领域取得重大、系统、创造性成就。培养期内,培养单位围绕院士后备人才制订培养计划,为其创造宽松便利条件。将院士后备人才纳入自治区省级领导干部重点联系专家范围,加强联系交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自治区按照每人500万元标准给予专项资助。培养期满后,自治区组织终期考核,依据考核结果确定是否滚动培养。
领军人才培养工程计划在新型工业化、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50岁以下的优秀人才中,力争到2020年选拔50名科技创新型领军人才、30名新型工业化领军人才、20名农业特色优势产业领军人才和30名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进行重点培养,培养周期5年。在安排重大科技专项、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等项目上给予优先考虑,为其配备得力助手,支持其核心团队建设,并纳入自治区、市、县(区)三级专家智库。已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自治区“塞上英才”人选等国家和自治区领军人才的,不再重复选拔。支持领军人才建立实验室或技术(研发)中心、实验基地,与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共建创新平台,选派领军人才到国内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跨国公司担任高级访问学者,到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等学习研修。按照每人50万元标准给予专项资助,用于领军人才科技咨询、技术攻关、学术交流、团队建设、培训考察、成果奖励等支出,由领军人才支配使用。
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围绕全区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学科、重点领域,共选拔培养100名左右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300名左右自治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和500名左右自治区优秀青年后备骨干人选。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已入选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人选以及自治区“塞上英才”、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自治区“313人才工程”人选的,不再列入选拔范围。从2016年开始,每年选拔一次,以5年为一个培养周期。培养单位为入选对象制订培养计划,选聘专家学者作为导师,组织出国培训考察、外出学习进修,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交流和实践活动;支持参与国家、自治区级科研项目和科技攻关项目,参加政策咨询、项目论证、技术改造等科研活动,组织参加专家基层服务行活动,促进青年拔尖人才在实践锻炼中成长;在职称评审和岗位聘任时优先聘任,绩效工资分配给予倾斜。培养期内,自治区将分别按照每人10万元、5万元和3万元标准给予培养单位专项资助,用于青年拔尖人才开展科研项目、科技攻关、学习进修、出版专著等科研或学术交流等活动支出,在单位领导下由青年拔尖人才支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