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家单位和51名责任人被追责问责

12.04.2019  17:20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范晓儒  肖梦琪)“经市委研究同意,市纪委监委对我市20家单位和51名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4月11日,我市对“银川市被停止全国文明城市资格一年”问题处理情况进行了通报。

  对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工作不力的20家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分别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20家单位分别是: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银川市新闻传媒集团、兴庆区政府、金凤区政府、西夏区政府、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市体育旅游局、市林业局、原市城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公安局交警分局。

  对5家责任单位2018年度绩效考评等次予以调整:将市委宣传部由原优秀等次调整为良好等次;将市文明办由原优秀等次调整为达标等次第13名(名次全市末位);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原优秀等次调整为良好等次;将原市城管局由原良好等次调整为达标等次;将原市体育旅游局由原达标等次第7名调整为达标等次第12名(名次全市倒数第二)。

  追究51名责任人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并扣发其2018年绩效奖励。其中对1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给予市文明办副主任(精神文明创建主管)解永华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分别给予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胡志平、市委宣传部未成年人工作主管王伟等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原市体育旅游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陈昆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原市体育旅游局旅游监督管理科科长王斌记过处分;分别给予兴庆区委宣传部原副部长兼文明办主任樊莉萍、兴庆区综合执法局原副局长杜方、兴庆区环卫中心主任马文成、金凤区委宣传部原副部长兼文明办主任宁俊芹、金凤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兼爱卫办主任李建军、西夏区委宣传部原副部长温晓成、原西夏区城管局副局长兼环卫中心主任马海波等7人党内警告处分。

  对13人给予谈话诫勉的问责处理:分别给予兴庆区副区长马咏晖,金凤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涛,金凤区副区长周生金,西夏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杨晨,西夏区政协副主席、城管局局长孙春芳,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王春侠,西夏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聂宏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彭安民、孙晓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交易和市场监管科科长李科林、消保科科长王梅,原市城管局副局长朱军、王志刚等13人谈话诫勉的问责处理。

  对26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问责处理:分别给予市委宣传部党支部书记、副部长代晓宁,原市林业局副局长钟建元,原市林业局首府绿委办副主任岳少莉,市住建局原副局长刘加鹏,市住建局建筑行业管理处主任闫军,市交通局调研员钱建勋,市城市客运管理中心主任谢继忠、副主任余继勇,市公交公司经理王军,市工信局党工委副书记徐克军,市工信局信息中心雍艳惠,市新闻传媒集团党委副书记孙晓梅,市新闻传媒集团全媒体编务中心主任那钰,市司法局副局长李卒,市司法局法治宣传科主管关瑾,市金融局副局长徐东,市金融局金融联络科李思远,市公安局交警分局副局长李麒杰,市公安局交警分局秩序科科长肖挺,市商务局副局长杨伟宁,市教育局副局长王少云,市教育局教育管理处王岑,市图书馆馆长强朝辉,原市卫计委党工委委员赵向华,兴庆区政务大厅主任宋学华,兴庆区中山南街街道办事处新宁社区党支部书记王彦梅等26人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问责处理。

  通报要求,被通报批评的责任单位和受到问责处理的责任人要深刻反思、痛定思痛、亡羊补牢,知耻而后勇,以整改问题为抓手,认真对照中央文明委反馈的问题,全面梳理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积极整改提升,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认真对照此次创建中反映出的深层次问题,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发扬斗争精神,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全面整改问题,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坚决打赢全国文明城市整改创建的翻身仗。

  

银川市兴庆区干部职工植绿月牙湖
  新华网银川4月11日电(刘泉龙)10日上午,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