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司法厅部署推进我区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工作

11.03.2017  15:06
    3月3日,自治区司法厅召开全区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推进会,贯彻落实全国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推进会精神,对我区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进行了全面部署。会议对我区获得司法部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十二五”期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示范单位、项目管理先进个人、优秀案件承办人进行了表彰。五市司法局作了交流发言。各市、县(区)司法局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全区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厅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自治区司法厅厅长汪敬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汪敬厅长强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对法律援助工作也非常重视,自治区司法厅把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精神作为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全区法律援助制度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近年来多次在全国有关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上交流发言。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针对进一步加强我区法律援助工作,汪敬厅长提出三点要求: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自治区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要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 要以开展法律援助服务精准扶贫专项活动为抓手,坚持抓巩固、抓提高,在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强化法律援助保障,加强法律援助机构队伍建设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努力为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三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法律援助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直接为民服务的具体工作之一,是党委、政府服务群众的一个窗口和重要途径,代表着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水平和形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持续用力,把法律援助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品牌和亮点来打造。要经常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要加强与编制、人事、财政、发改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推动制定新的政策措施,促进已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强监督管理,不断提升法律援助质量,推进制度建设,保障法律援助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加强宣传工作,努力扩大法律援助知晓面,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服务困难群众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