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召开银川市民办教育专题学习培训观摩会

15.05.2018  11:48

  5月11日,市教育局在滨河银川科技职业学院召开了银川市民办教育专题学习培训观摩会。这次活动,将观摩、学习、交流、培训、部署工作集中在一起,也是落实市委开展的转理念、转方法、转作风,加快推动银川高质量发展大学习、大讨论的行动之一。 

  市教育党工委书记、局长王亚斌,副局长刘胜林,市民办教育联合党总支书记刘国清、各县(市)区民办教育负责人和市直属民办学校书记、校长等50多人参加了会议。 

  银川科技职业学院是2017年由自治区教育厅审批后移交给市教育局管理的一所民办中等职业学校。首先,会上参观了银川科技职业学院校园文化建设和党建阵地打造情况,聆听了学校分享的党建工作经验;刘国清书记从G20峰会后杭州的经济发展及民办教育发展态势、民办教育改革新政及浙江民办教育发展的启示、对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思考三个方面,作了学习交流发言,并就如何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和办学工作谈了个人看法:作为办学者,一要有良知  ;二要讲规矩;三要守底线。 

  最后王亚斌局长作了总结讲话,王局长首先对银川科技职业学院的办学情况给予了肯定,对学校以后发展提出了要求,寄予了希望。王局长从银川市民办教育基本情况、今后银川市民办教育的发展方向和重点两方面作了讲话。他指出:银川市民办教育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不规范到逐步规范的发展道路,成为银川市教育事业不可缺少的有生力量和重要组成部分,为银川市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今后,民办教育要加强和规范党组织的建设,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学,以差别化扶持促进民办教育,对于规范办学的民办学校要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对不规范办学的行为也要严肃查处,以规范管理重塑银川民办教育。 

  目前,即将进入学校招生宣传阶段,针对个别学校违规招生,王局长特别重申了2018年教育部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招生的要求: 

  1.要将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严格规范招生计划和招生方式管理,引导其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2.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应按照不超过国家规定班额标准招生,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合理分流学生,确保2018年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目标,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工作取得更大进展。 

  3.依法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根据核定的招生计划和确定的招生范围加强监管。坚决制止违规跨区域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行为。 

  4.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5.全面强化监督问责。各地要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学校,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新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银川市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务必要按照新法新政要求,顺应大势、着眼长远,理性作出学校法人类型的选择,找准办学定位、规范办学,办出质量、办出特色,促进我市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为进一步打造具有“品牌、品质、品位”的银川教育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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