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语:首张罚单的杀伤力

17.02.2015  11:53

  2015年,银川市开出了新《环保法》实施后的首张罚单。值得注意的是,相对于过去不疼不痒的罚款,新《环保法》按日计罚的方式,足够给予企业实实在在的痛感,杀伤力十足。(详见本报今日04版) 

  我国环保执法长期以来面临的问题,就是违法成本低,相对于排污企业的利润,罚款上限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而且,由于上位法的封顶设计,排污企业甚至可以理直气壮地说:“不行就罚款包月吧。” 

  这直接带来的隐患,就是法律执行层面的软弱。法律的进步往往无法及时跟进现实的步伐,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但一部良法本身,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则是可以预见的。新《环保法》的具体实践,就是这样的思路。 

  而从地方经济上讲,正在转型的银川经济,对于经济结构中的不健康部分,要靠一部良法的良性执行来实现。这不仅仅是保驾护航的使命,更是对未来经济可持续性发展的提前布局。 

  可以说,我们没有将环境消耗到城市彻底完成现代化,就已经遇到了经济的新常态,多多少少有点不公平的感觉。而越是如此,对于环境资源本身的保护就愈加重要。环境不仅是一种生活体验,更是一座城市的红利,这笔账怎么算都非常划算。 

  其实,这些大道理谁都懂,企业也是如此。但钻空子习惯了,难免刹不住车。银川的首张罚单,其震慑效应则更有意义。对于环保不过关的企业,要么让其自生自灭,要么通过技改和投入来改善。这就是市场经济下环保事业的必然要求。 

  对于这些企业,生存或者死亡,这不是一个问题,而是一个态度。如果不把环保成本算进去,那么就趁早退出,为绿色产业多留下一些空间,也算是做了一件好事。

  皇甫世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