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食品检测中心顺利通过国家认监委及认可委对中心及中心承建的两个国家级质检中心进行的“三合一” 现场评审

18.08.2015  18:13

8月15日至16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秘书处委派专家组,对宁夏食品检测中心及中心承建的两个国家级质检中心进行了现场评审。

一是 对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检测中心进行实验室认可复评审; 二是 对国家农副加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宁夏)和国家清真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实验室资质认定(复评审)的评审及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复评审。评审专家组根据CNAS的有关规定,依据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CNAS-CL09::2013《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微生物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CNAS-CL10:2012《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食品检验机构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对实验室准则要求的全部要素和中心申请的全部技术能力进行了现场评审。

在为期两天的评审中,评审组从实验室的管理技术人员、设施环境、依据标准、重要仪器设备、测量溯源、能力验证、质量控制、技术能力确认、能力范围确认等10个方面进行了认真的评审。技术能力确认采用了现场试验、利用能力验证结果、查看设备、现场提问、加标回收、操作演示和查阅报告记录等综合方式进行;安排现场试验共涉及15个产品的79个参数,均取得满意结果;确认了312项食品类参数及80个产品的检验能力。

通过严格的现场评审,评审专家组对宁夏食品检测中心实验室管理和业务技术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和认可,对宁夏食品检测中心全体员工在评审工作中表现出的敬业精神给予高度赞扬。评审组一致认为:宁夏自治区食品检测中心、国家农副加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宁夏)及国家清真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实验室的管理体系和技术能力满足实验室认可和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