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晒全县乡镇人民政府责任清单

05.01.2017  10:32

乡镇人民政府权力究竟有多大?乡镇政府具体工作人员怎样正确履职?不行使或不正确行使权力要承担那些责任?不正确履行职责应该承担什么处分?为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构建与权力清单相配套的“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乡镇政府职能体系。近日盐池县以公文传输、政府门户网站等多种形式公布《全县乡镇人民政府责任清单》,对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正确行使职权和依法履职、追责情形、担责方式以“清单”形式公布,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全县乡镇《责任清单》共列入行政职权41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12项、行政强制7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检查6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裁决4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事项3项,对应行政职权的每项权力运行的不同阶段,共确定编制出责任事项252项、追责情形348项、担责方式240项。

各乡镇人民政府必须在“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原则下正确行使权力,盐池县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编织了可置于阳光下晾晒的乡镇政府权力的制度笼子。同时,对全县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