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上半年全区疾控 重点工作综合督导的通知
各市、县(区)卫生计生委(局),宁东医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了解2017年全区疾控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按照重点疾病“十三五”防治规划确定的任务目标,促进全年工作任务有效落实,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决定组织开展全区2017年上半年全区疾控重点工作综合督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目的
了解上半年疾控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推动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二、督导时间
2017年8月中旬,具体督导时间由各督导组确定,督导时限在一周内完成。
三、督导范围及对象
五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个市随机抽取2个县(区)。
四、督导内容
(一)2016年中央转移支付项目执行进度及资金使用进度;2017年中央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管理情况。
(二)重点传染病监测与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梅毒等性病和丙肝防治工作进展情况。
(三)全区免疫规划冷链能力提升项目开展情况;免疫规划麻疹监测、AFP监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情况;新修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执行情况。
(四)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推进情况;慢性病与营养监测、死因监测、肿瘤随访登记、伤害监测等工作进展及质量;癫痫防治、重性精神疾病筛查、大肠癌和上消化道癌早诊早治项目等慢病干预情况。
(五)碘缺乏病监测、地方性氟砷中毒监测任务落实情况;布病、包虫病及重点寄生虫病防制项目执行进度。
(六)重点职业病监测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项目工作、职业病网络直报工作开展情况;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任务完成情况;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农村环境卫生监测、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工作落实情况。
(七)流感、艾滋病、碘缺乏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网络实验室管理及运转情况;实验室能力验证开展情况;实验室质量管理及安全管理情况。
(八)疾控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使用和网络直报平台维护情况。
(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技术指导情况。
五、督导方式
本次督导采取五市交叉督导的方式,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抽查核实、询问和访谈、现场反馈等形式进行。
六、人员组成
督导组组长由各市卫生计生委(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自治区疾控中心1名联络员和市级疾控机构人员组成。每组人员不超过6名。
七、督导要求
(一)高度重视,保证督导质量
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督导检查工作,本着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督导配合工作,全面总结和分析本地区2017年重点疾控工作中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真实反映实际情况。
(二)统一标准,职责明确
本次督导是对疾控领域工作进行综合督导,督导前各组要开展培训,督导组人员要合理分工,组长负责本组督导的统一领导和协调安排,督导组成员具体负责督导工作,各组联络员要做好联系协调、现场记录、督导报告的收集整理等工作。督导结束后,各组要及时按照督导重点内容完成督导报告,交本组联络员。
(三)严肃纪律,提高工作效率
各督导组要严格执行自治区有关规定,严肃纪律,统筹安排时间和人员,提高效率,避免铺张浪费,陪同督导要轻车简从。
督导检查用表不随文下发,由各组联络员负责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