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拓展医疗救助对象认定范围 提高救助水平

13.09.2017  18:05

  新华网银川9月13日电(记者杨稳玺)记者近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宁夏将拓展医疗救助对象认定范围,并提高医疗救助水平。

  据介绍,近日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卫计委、保监局、扶贫办等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推进宁夏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医疗救助对象认定范围得到拓展,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建档立卡人员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此外,医疗救助水平也进一步提高,宁夏全区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的门诊大病救助、住院救助的报销比例,在年度最高救助限额内,报销比例由原来的90%提高到100%,并提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7类救助对象重特大疾病年度最高救助限额,由原来的8万元提高到16万元。

  据了解,《实施方案》明确安排了实施步骤、时间节点,制定了保障措施,旨在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城乡大病保险的制度衔接,充分发挥两项制度对脱贫攻坚的保障作用,有效维护困难群众的疾病医疗权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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