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保支付将迎新变化 全面推行按病种付费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杨丽) 1月1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我区将普遍建立适应不同疾病、不同服务特点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合理利用。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科学编制并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收支预算,严格规范基本医保责任边界。公共卫生费用、与疾病治疗无直接关系的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费用等,不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实施意见》鼓励实行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今年起,对住院医疗服务,进一步完善总额控制下的按病种分值、按病种、按人头、按床日等付费制度,细化考核指标,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鼓励探索按疾病诊断分组(DRGs)收付费,精神类疾病和医疗康复等长期住院医疗服务可按床日付费,县级可探索县域内总额包干预付制。对门诊医疗服务,普遍实行总额控制下的按项目或按人头包干预付制,探索将门诊大病医保付费与慢性病规范治疗相结合,进一步控制门诊大病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鼓励协议医疗机构提供适宜的中医药服务。
同时,全面推行按病种付费。各分统筹地区参照国家公布的320个单病种,按照“先易后难、逐步扩大、整体推进”的原则,选择诊疗方案和出入院标准比较明确、诊疗技术相对成熟的疾病开展按病种付费。自治区三甲综合医院开展单病种付费病种合计不少于100个,自治区三甲专科医院不少于50个,地级市所辖公立医院(含自治区属医院、县级公立医院)合计不少于100个。做好按病种收费、付费政策衔接,合理确定收费、付费标准,由医保基金和个人共同分担。
为了强化医保对医疗行为的监管,我区将全面推开医保智能监控工作,实现医保费用结算从部分审核向全面审核转变,从事后纠正向事前提示、事中监督转变。争取到2020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全区范围内普遍实施适应不同疾病、不同服务特点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按项目付费占比明显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