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第九届城市“两委”换届选举顺利开展
为切实做好第九届城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民政厅围绕城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重点环节,精心组织,积极谋划,采取五项措施,确保选举工作进展顺利。一是精心安排部署。以自治区党办、政办名义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全区城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对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责任、工作纪律、工作流程等提出了明确要求。自治区民政厅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指导规程(试行)》,下发了《全区第九届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时间、方法、步骤以及具体要求,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将换届选举涉及的党内规章、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政策性文件汇编成册,印发了《宁夏城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手册》。二是分级动员培训。以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名义召开了全区城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动员培训会议,对各市、县(区)、街道的具体负责同志进行了集中培训,确保选举骨干熟练掌握换届选举工作的方法步骤、操作规程和政策规定。同时,积极指导各地分级召开换届选举动员培训会,统一思想认识,掌握换届知识。三是加大督查指导。针对各地反映的换届选举延期、村改居、社区新设撤并、“两委”班子成员职数等具体问题,按照“依法依规、区别情况、分类指导”的原则,及时予以督导解答,加大对各地换届选举方案制定、人员培训、候选人员先考后选等工作的指导。目前,各地换届工作方案已经出台,普遍成立了以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为负责人的社区换届工作领导机构,建立了县级领导干部社区换届联系点,组织专门力量深入社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按照“先考后选”的原则,基本完成了候选人公开选拔考试工作。四是规范社区设置。以自治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关于建立城市社区居委会设置工作联动会商机制的通知》(宁社建办发〔2015〕2号),对因各种原因需增设撤并城市社区居委会以及“村改居”的,实行县(区)、市、自治区三级会商,规范城市社区的设置,体现科学性和合理性,为县级人民政府提供科学决策依据。截止目前,通过三级会商,全区共新增社区43个,撤销10个。五是强化宣传引导。指导各地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简报、标语、公开栏等形式,一些街道和社区在辖区主要地段悬挂了横幅、张贴了宣传标语,多渠道、多层次宣传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法律法规、选人标准、选举程序和方法步骤等,让广大党员、居民群众了解换届选举政策要求,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认真履行应尽义务,提高参与选举、支持选举、依法选举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