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按期建立并对外公布责任清单

19.07.2016  19:08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建立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运行责任清单实施方案》和银川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兴庆区实际,兴庆区政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超前谋划,从2015年10月份开始,利用九个月时间,紧锣密鼓地相继完成部门动员筹备、责任梳理、论证审核、审定公布等阶段工作。

各部门、各乡镇高度重视建立责任清单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确保工作质量;并按照实施步骤对照本单位权力清单,对本部门责任事项进行详细梳理汇总,提交本单位领导班子会议进行初审研究后上报政府法制办,于2016年5月底前完成法制办集中审核。

法制办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及时了解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多次召开协调会、指导会。6月20日兴庆区政府通过政府网站对外公布本级政府各部门权力运行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在综合各方意见,并最终经法制办、监察局联合审查完毕后,经兴庆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于6月30日在兴庆区政府官网公布各部门权力运行责任清单;各部门也将相继在本单位网站、公示阵地上公布各自的责任清单。

下一步,将由兴庆区法制办公室牵头监察局配合,对责任清单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各部门、各乡镇在此责任清单公布后,还要根据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修订变化情况,适时提出调整完善责任清单的建议,按程序报兴庆区人民政府审定后,及时公布,建立责任清单的动态调整管理机制,维护责任清单准确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