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召开全区工矿企 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启动会议的通知
宁安办〔2016〕4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自治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建立和完善事故预防控制机制,切实做好我区工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定于2016年5月18日(星期三)召开全区工矿企业推行安全生产 责任保险工作启动会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6年5月18日(星期三)15时,在自治区安监局二楼多功能厅召开,会期半天。
二、会议内容
总结石嘴山市试点经验、分析问题,安排部署全区工矿企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
三、参会人员
(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宁东管委会分管领导,各市、县(区)、宁东管委会安监局局长;
(二)自治区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厅、人社厅、住建厅、交通厅、水利厅、国资委、质监局、供销社,宁夏煤监局、保监局,宁夏电力公司、神华宁煤集团公司领导;
(三)自治区安监局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领导小组各成员及相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
(四)江泰保险经纪公司银川分公司、自治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共保体各保险公司总经理及主管副经理;
(五)有关企业负责人,其中:银川市14家、石嘴山市10家、吴忠市12家、固原市10,中卫市12家、宁东基地5家。由五市和宁东管委会安监局确定参会企业并负责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请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宁夏吉元冶金集团有限公司、江泰保险经纪公司银川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做好交流发言准备,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二)请五市和宁东基地安监局按照参会人员范围,统一汇总填写参会报名表,并于2016年5月17日18时前报自治区安监局规划科技与法规处,联系人:王希浩,联系电话0951-8622022,传真0951-8622023。
(三)请与会代表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按指定位置就座。
(四)请宁夏日报社、《宁夏安全生产》杂志社、《安全第一线》等新闻媒体届时安排记者报道。
附件:参会人员回执表
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16日
附件下载: af20160517152515937.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