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将有序推进农民工融入城镇
4月29日记者获悉,为做好为农民工服务的工作,我区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促进有条件有意愿、在城镇有稳定就业和住所(含租赁)的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在城镇有序落户并依法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推进农民工融入城镇。到2020年,努力实现6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首先,将推动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我区将深化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由主要对本地户籍人口提供向对常住人口提供转变,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在城镇常住的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使其逐步平等享受市民权利。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逐步按常住人口配置基本公共服务资源,明确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可享受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并不断提高综合承载能力、扩大服务项目范围。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在输入地城镇未落户的,可依法申领居住证,持居住证享受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
其次,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输入地政府将符合规定条件的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加大公办学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普遍对农民工随迁子女开放,与城镇户籍学生混合编班、统一管理。积极创造条件,着力满足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需求。对在公益性民办学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接受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支持经费,指导和帮助学校、幼儿园提高教育质量。要简化程序,实行农民工持居住证和相关就业证明办理随迁子女入学手续。
在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上,统筹规划城镇常住人口规模和建设用地面积,将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纳入住房发展规划。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产业园区可按集约用地原则,集中建设宿舍型或单元型小户型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用人单位或农民工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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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到2020年培训农民工36万人次
4月29日,自治区人社厅发布消息,根据自治区政府下发相关文件,到2020年,全区将组织开展农民工职业培训36万人次,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参加社会保险实现全覆盖。
此外,宁夏将全面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农村学生免学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强化职业教育,重视技工教育,努力实现未升入普通高中、普通高等院校的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都能接受职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