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大气污染治理方案剑指重点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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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及周边地区是我区经济发展的引擎,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受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等因素影响,银川市煤烟型污染特征明显,雾霾天气时有发生,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十分严峻。为加快银川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我区出台大气污染防治三年实施方案。
划定防控区域列出完成目标
银川及周边地区是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区,具体范围包括,银川市全域、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和平罗县、吴忠市利通区和青铜峡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核心区(以下简称“宁东基地”)。其中,银川市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贺兰县、永宁县为核心控制区。
按照方案,计划到2018年,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宁东基地优良天数比例分别达到80%、73%、80%、75%;银川市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石嘴山市、吴忠市、宁东基地重污染天气有较大幅度减少。到2018年,银川及周边地区大幅度削减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银川市规划控制区除热电联产外淘汰所有燃煤锅炉。到2018年,银川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分别较2015年下降15%、10%,石嘴山市、吴忠市、宁东基地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分别较2015年下降10%和6%以上;银川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分别控制在93微克/立方米、45微克/立方米以下;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分别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40微克/立方米以下,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通过三年攻坚,切实控制区域燃煤污染,防治雾霾天气。
从煤入手制订三年规划
今年年底,银川及周边地区(含县、市、区)城市建成区继续淘汰2015年应淘汰的燃煤茶浴炉。到2017年底,银川及周边地区设区市城市建成区(石嘴山市为规划区)淘汰20蒸吨/小时及以上供暖和工业燃煤锅炉;各县(市、区)城市建成区全部淘汰20蒸吨/小时及以下供暖和工业燃煤锅炉。到2018年年底,银川及周边地区城市建成区实现热电联产、清洁能源并存的供热模式,工业园区实现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淘汰供暖和工业燃煤锅炉545台。
2017年底前,完成石嘴山市、吴忠市大型全封闭配煤中心建设;2018年底前,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基本建成以县(市、区)为单位的全密闭配煤中心。2016年底,完成银川市、宁东基地总装机3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企业超低排放改造;2017年底,完成石嘴山市、吴忠市单台装机3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企业超低排放改造;2018年底,银川及周边地区3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企业全部实现超低排放,其他火电企业(含自备电厂)全部达到特别排放限值。
另外,到2016年底,银川及周边地区完成市区内加油站等油气回收治理。到2017年底,完成银川及周边地区所有加油站等油气回收治理;完成银川市(贺兰县、永宁县)、石嘴山市(平罗县)5家生物发酵及制药企业恶臭综合治理。
硬性指标治理扬尘油烟污染
今年起,银川及周边地区将施工扬尘污染治理纳入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考核,在工地周边标准化围挡、物料堆放防尘覆盖、出入车辆冲洗、施工现场地面硬化等四个方面,总体达标率达到90%(银川市城市建设区达到100%),扬尘防治措施完备率达到90%以上(银川市城市建设区达到100%)。到今年底,银川及周边地区渣土运输车辆全部采取密闭措施,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各种大型煤堆、料堆100%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对银川及周边地区现存砂石料厂实施环境综合整治,今年底完成贺兰山东麓采矿及砂石加工企业整治;推进城市及周边绿化,加强风沙源治理防护林建设;全面禁止焚烧秸秆、垃圾等废弃物,城市建成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
“ 绿色 ” 交通防控机动车污染
方案提出,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强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到2018年底,银川市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60%以上,城市实现休闲慢行系统全覆盖。
2017年起,全区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排放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到2016年年底,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淘汰全部“黄标车”;全面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对不达标车辆不予发放环保和安全合格标志,禁止上路行驶;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全部使用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采取财政补贴等综合措施鼓励企业和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在农村地区积极推广电动低速汽车。
调整能源结构严控排污
今年,石嘴山市、吴忠市要制定禁止销售和使用高灰份、高硫份劣质煤管理办法,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银川市及时调整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各城市禁燃区面积不低于建成区面积的80%。到2018年,银川市区燃煤总量较2015年削减20%以上,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比重下降10%以上。
银川及周边地区不得新建、扩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重污染和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银川市及近郊工业园区不得新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火电厂(含企业自备电厂)、炼焦、煤化工、有色金属、电石、铁合金等新增产能项目;德胜工业园区、望远工业园区不得新建、扩建产生异味的生物发酵项目;石嘴山市、吴忠市不得新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火电厂(含企业自备电厂);银川及周边地区城市建成区不得新建燃煤、重油、渣油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
明确实施银川热电、佳通轮胎、荣盛铁合金等7家市区内重点污染企业的搬迁改造。到2017年年底,淘汰银川及周边地区涉气高污染企业12家。到2018年年底,基本实现银川市城市建成区内无大气重污染企业,周边企业按最严格的标准达标排放。
实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全覆盖
到2016年年底,完成银川市大气环境监测超级站建设。到2017年年底,石嘴山市、吴忠市完成所辖县(市、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实现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全覆盖;石嘴山市、吴忠市建成机动车环境保护监管中心,自治区建成机动车环境保护监管中心,并与各市监管中心联网,实现数据共享。国控、区控重点污染源和2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实现联网。今年内制定银川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到2018年年底形成区域联动一体的应急响应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