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召开
9月8日下午,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文章主持召开自治区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传达学习李建华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借鉴司法体制改革先进经验,并研究审议推进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相关事宜。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彦凯、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定达、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张学武出席会议。
会议共6项议程。首先传达学习了9月2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上李建华书记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这次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听取了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关于全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精神的汇报,原则通过了提出的贯彻意见。李建华书记就进一步推进我区司法体制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要充分认识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改革的信心;要把握工作重点,突出完善司法责任制这个核心,抓住司法人员分类管理这个难点,认真研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改革,切实抓好人财物自治区级统一管理工作等4项改革的重点,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改革任务顺利推进。
会议还介绍了吉林省法官、检察官入额遴选工作经验;审议通过了自治区高院、检察院首批入额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意见;审议通过了自治区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规则;研究同意自治区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推进计划;审议了关于推进全区法检两院人财物由自治区级统一管理改革的工作意见。
李文章强调,要深入学习全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精神,重点领会好改革的意义,把握好改革的要义和需要防止的问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坚定改革的信心和决心。要加快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权力清单、办案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司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责分明、权力制约的司法运行机制,落实法官、检察官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度。要统筹推进依法治区、深化改革和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扎实做好中阿博览会期间的安保维稳工作,确保全区社会大局稳定。要借鉴兄弟省区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区实际,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制订完善方案。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做到公平公正,真正把优秀法官、检察官选任到审判、检察工作第一线,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升司法水平、确保司法公正提供可靠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