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十二五”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十二五”以来,全区环保部门认真组织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以5个行业、44家涉重企业为重点,针对突出主要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为主线,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重金属污染减排与防治,实现了2015年各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维持在2007年水平的目标,全区地表水国控监测断面、城市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及重点企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达标率均为100%,未出现重金属超标现象;全区未发生任何涉重金属突发环境事件和涉重金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整体环境质量良好。
制定年度计划,有序推进。紧密结合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实际,逐年制定印发《自治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年度目标、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确保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转变发展方式,严防严控。不断加大对铅冶炼、毛皮鞣制加工、铅酸蓄电池等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对17家采用烧结-鼓风炉炼铅工艺、4万吨/年硫酸、3万张以下皮毛加工生产线实施淘汰,对国家规划内6家企业全部完成淘汰。
紧盯敏感区域,严禁增量。重点防控区域和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居住文教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内无重金属污染企业,“十二五”期间未新、改、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坚持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原则,实施“以大带小”、“以新带老”,实现重点重金属污染物(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新增排放量“零增长”。
加强环境执法,确保安全。对全区44家涉重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污染物排放情况、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企业废渣和危险废物处置情况进行了拉网式、全覆盖执法检查。健全并落实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重金属排放企业监督性监测和检查制度等,对重点企业按季度开展一次性监督监测和检查,确保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100%达标。
推进清洁生产,综合防治。对全区3家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企业、5家皮毛鞣制加工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清洁生产工艺,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与排放。对灵武市皮革、皮毛、羊绒及其制品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同类整合,已全部进入灵武羊绒产业园区,并加强了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