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加强节日期间清真食品安全工作

02.02.2015  18:15

    自治区民委(宗教局)近日下发通知,对春节期间清真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严防清真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全区各级民族宗教部门要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开展春节期间清真食品生产经营领域的专项检查,围绕是否符合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是否申领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是否符合清真食品流通经营环境相关规定,加大检查力度,坚决清理、查处和取缔清真食品“不清真”、“假冒清真”等问题。要加强监管,监督清真餐饮单位严格执行“清真食品不得与民族禁忌食品混放、清真餐饮器具不得与非清真餐饮器具混存、混运、混洗和混用”等规定,切实抓好《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
  全区各地民族工作部门要设立受理清真食品问题投诉和监督举办电话,对群众举报、反映问题,坚持有案必查、一查到底。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保持高度敏感,加强值班值守。一旦发生涉及清真食品质量安全的事故,要反映迅速、果断处置、高效灵活、有效应对,并及时报告,不得瞒报、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