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我区列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全国试点省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按照国务院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安排部署,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在宁夏、安徽、湖北、广东和贵州5个省(区)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试点。通过试点,推动分散设立的交易平台全面整合,公共资源交易法制化、规范化程度明显增强,交易电子化进程持续推进,信息一体化水平显著提升,服务标准化体系不断完善,为在全国范围内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提供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
试点工作主要围绕探索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整合模式,营造规范统一、公开透明的制度环境,构建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电子系统,健全标准统一、高效便民的运行机制,聚集门类齐全、管理规范的专家资源,建立协调联动、科学高效的监管机制六方面的主要任务开展。试点期间的工作任务要求1年内全面完成。
我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起步早、基础好,也形成了一些可推广的经验做法。2011年,按照统一交易平台、统一操作规程、统一信息发布、统一进场交易、统一监督管理的“五统一”思路和管办分离、统一管理、依法监督、行政监察的原则,在整合原有资源基础上,通过创新思路、积极探索,建设了自治区(一级)和各设区的市(二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土地和矿业权出让、药品采购等活动全部纳入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和监管,基本形成了统一、规范、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体制,使我区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受到了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的充分肯定和推广。
根据国务院2015年关于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部署要求,从目前运行情况看,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还存在制度规则不健全、信息化建设滞后、电子交易没建成、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和监管职责发挥不够等问题。借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我区确定为试点的契机,在深入总结我区近几年来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中的做法经验,推进提升我区平台建设工作,弥补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中的短板,在全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已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并印发了《关于推进提升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按照实施方案安排,我区将利用一年时间,到2016年底,在现有平台的基础上,按照“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公共服务、资源共享,转变职能、创新监管,统筹推进、分类指导”的基本要求,以进一步整合共享资源、公开互认信息、统一制度规则、规范平台运行、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以深化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形成全区规则统一、公开透明、信息共享、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规则标准化、监督管理法制化水平进入全国前列,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体系,不断提高全区公共资源的配置效率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