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10.04.2015  13:30

本站讯 为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农业节水,实现农田灌排工程良性运行和农村水利体制机制创新,国务院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决定进一步深入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自治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培训会议(银川)精神,多方协调,上下联动,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选好试点县区。 自治区政府建立了分管副主席为总召集人,发改委、水利厅、财政厅、农牧厅、物价局及试点县(区)人民政府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结合区情水情实际,制定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总体工作方案。在分析各县(区)用水情况和取水特点的前提下,确定贺兰县金星自流灌域、利通区五里坡扬水灌域、隆德县沙塘神林库井灌域为2014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区。

  二是围绕水价中心,配套相关政策。 各试点区以“三条红线”为原则,进一步明晰水权,按照不同作物不同灌溉定额的具体要求,将初始水权分配到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用水户。对小型水利工程的保护范围和管理范围进行确权划界。落实主体,以多种形式,确定工程管护主体和责任,保证工程长效运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立健全制度,确定了灌溉管理模式,完成了民政部门的注册。水利厅、物价局安排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对试点区水价进行监审,完成了试点区的供水价格调整。试点区根据各自的特点,落实了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制定了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

  三是抓好工程建设,严格资金管理。 各试点克服春寒地冻的不利因素,抓好设备和土建工程招投标工作,积极推进节水改造工程和量测配套工程,力争打好工程建设攻坚战,为试点区农业供水和水量计测奠定坚实的基础。严格按照专项资金规定使用建设资金,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四是加大督导宣传,确保按期完成。 水利厅建立了月督导和信息月报制度,配合水利部督导组对三个试点区进行了督导,各试点县(区)召开了县、乡、村、协会、用水户座谈会,宣传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相关文件,举办协会、用水户培训班,通过宣传车、宣传单、致农民朋友一封信等形式,大力宣传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目前,三个试点县(区)正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全力以赴精心组织试点实施,统筹推进试点各项工作,确保高标准按期完成试点任务。(财务审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