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农业依法行政突出 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11.03.2015  12:35

  一是突出政策研究。一是紧紧依托区内外农业经济专家学者,搭建自治区农业政策智库,充分发挥“外脑”作用,为我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出谋划策。二是认真开展我区农业强农惠农政策和补贴政策研究,重点开展我区农业“绿箱政策”研究,并选择若干重点开展试点工作。三是充分发挥好宁夏农业经济发展研究协调小组的作用,认真完成好2014年度确立的14个农业经济发展课题研究工作,并以研究课题为核心,编制《宁夏农业经济发展研究报告2014-2015》;积极争取农业部软课题并开展研究;认真做好2015年宁夏农业经济发展研究课题公开申报工作。四是牵头编制《全区农业经济发展2015年白皮书》;举办全区农业政策调研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提升全区农业政策研究水平。

  二是突出严格执法。一是重点推进基层农业综合执法,出台《进一步加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体系建设的意见》,建立起职能集中、管理规范、层级协调、上下一致、运行有效的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体系。二是组织实施4个国家和8个自治区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县项目。三是继续开展全区农业“绿剑护农”行动,实施综合执法,专项整治。四是继续开展案卷评查和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创建活动。

  三是突出精简审批。一是按照自治区行政审批改革的总体工作进度,继续做好厅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规范工作;继续完善国务院下放行政审批的承接协调、规范程序、细化措施等。二是建立农牧厅“三个清单”制度。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牵头梳理农牧厅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三是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精细化管理,积极协调厅属相关单位,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为实现网上无纸化审批奠定坚实基础。

  四是突出立法调研。一是根据自治区立法计划积极做好《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耕地质量管理条例》立法后续工作,同时开展《宁夏回族自治区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违章处罚办法(修订)》前期立法论证工作。二是积极推行后评估制度。选取2个由我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后评估。三是在厅系统建立法律顾问的基础上,在全区农牧系统推行农业行政部门法律顾问制度,搭建部门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农业法律咨询团队,为依法行政服务。

  五是突出普法教育。创新方式方法,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重点宣传贯彻好自治区政府“三个规章”,进一步提高全区农业依法行政水平;邀请相关农业政策法律专家,完成2期全区农牧系统政策法律知识讲座,真正用好依法兴农、护农这个“硬武器”,为实现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