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五市年底前向社会公布整治计划
●到2020年,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
●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
城市黑臭水体不仅给市民带来极差的感官体验,也直接影响群众生活。29日,记者从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获悉,我区5市在2015年底前向社会公布本地区整治计划、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并接受公众监督,城市黑臭水体扰民有望得到解决。
近日,宁夏住建、环保两部门联合下发相关通知,要求各市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和建设部环保部下发的《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的通知》,加快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的控制性目标。
通知要求,各市县要抓紧部署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住建(水务)部门要会同环境保护、水利、农业等部门尽快组织开展本地区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工作、编制黑臭水体整治计划,其中包括: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整治达标期限等,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并抓紧组织实施。自明年起,各市县住建部门要会同环保等部门每季度向住建厅、环保厅报送一次本辖区黑臭水体整治情况。住建厅将会同环保厅共同开展黑臭水体整治监督检查,定期发布有关信息,接受公众举报。对整治不力、未按期完成整治目标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并约谈相关责任人。 (董静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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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宁夏先选3个村试点
10月29日,自治区住建厅发布消息,我区3个乡村将在国家住建部的指导下,实施国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省(区)建设工作。根据试点经验,未来5年,全区将完成30万户农村旱厕改造和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试点的3个村分别为银川市贺兰县洪光镇金鑫村、吴忠市利通区高闸镇周闸村、吴忠市青铜峡市峡口镇赵汉新村。自治区住建厅村镇处相关负责人介绍,3个试点村庄此前都实施过自治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建设部门将在此前整治建设的管道基础上,加装分散式污水处理设备,使农户生活污水和水冲厕所污水实现地下集中处理,污水全部达到国家排放标准,部分还能达到中水标准,农户可循环利用,浇灌花木或菜地。预计试点村庄将于11月底前完成改造。
根据试点工作进展情况,2016年起在川区每个县(市、区)选择有条件的2-3个村进行试点推广,山区选择有条件的县(区)的2-3个村进行试点推广。到2020年底,完成全区30万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改厕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