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区一季度残疾人工作督查调研的通知
宁残联办[2015]9号
各市、县(区)残联,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两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深化残联系统“转作风、抓发展”工作,抓好年度残疾人工作任务落实,根据《自治区残联“转作风、抓发展”工作督查方案》要求,现就全区一季度残疾人工作督查调研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调研内容
(一)2015年全区残联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情况。重点督查工作报告中确定的自治区重大惠残政策落实、残疾人服务机构建设、就业创业及扶贫基地创建、特困残疾人帮扶、基层组织建设任务推进情况。
(二)自治区残联下达各地残联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根据《自治区残联关于下达2015年全区残疾人工作任务资金的通知》(宁残联发〔2015〕2号),重点督查“六个残疾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落实、残疾人项目实施、残疾人经费落实及管理情况。
(三)斯达克“世界从此欢声笑语”中国(宁夏)项目、宁夏千名残疾人淘宝“云客服”行动计划和自治区深化和谐社区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四)各市、县(区)残联对2015年全区残疾人工作现场观摩会观摩点的筹划情况。
(五)听取各市、县(区)残联对自治区制定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编制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纲要的意见和建议。
二、督查调研时间
2015年4月9日至16日,具体时间由各组自行安排。
三、督查调研方式
(一)实地查看。现场查看各地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就业创业及扶贫基地建设情况和2015年全区残疾人现场观摩会观摩点筹划情况。
(二)入户走访。根据各地提供的项目资金名册,在每个县(区)随机走访残疾人家庭不少于5户,重点了解各类项目、政策执行和津贴补助到户到人情况。
(三)查阅资料。查看年度工作台账,检查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四)座谈汇报。集中听取市、县(区)残联一季度工作情况汇报;与残联干部职工、专门协会主席、残疾人及专职委员代表座谈。
四、督查调研人员组成
(一)第一组
组 长:娄晓萍 自治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
成 员:安 康 自治区残联维权处处长
朱宝峰 自治区残联宣文处主任科员
联络员:张新宇 自治区残联办公室主任科员
督查单位:吴忠市及所辖县(区、市)。
(二)第二组
组 长:刘继国 自治区残联副理事长
成 员:李秀萍 自治区残联教就处调研员
马问珂 自治区残联组联处副处长
联络员:赵 严 自治区残联教就处主任科员
督查单位:银川市、石嘴山市及所辖县(区)。
(三)第三组
组 长:柴建国 自治区残联副理事长
成 员:王元峰 自治区残联机关党委书记
扈伟云 自治区残联教就处主任科员
联络员:孙建生 自治区残联办公室主任科员
督查单位:中卫市及所辖县(区)。
(四)第四组
组 长:王宇峰 自治区残联副理事长
成 员:席卫东 自治区残联教就处处长
田明哲 自治区残联维权处副处长
联络员:刘 健 自治区残联教就处主任科员
督查单位:固原市及所辖县(区)。
五、其他事项
(一)各市、县(区)残联要高度重视,按照调研内容认真撰写汇报材料,汇报材料要重点突出、数据详实,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同时,要做好踩点选点,准备档案资料,协调督查调研组安排好行程。
(二)各督查调研组要围绕本次督查调研内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督查调研中,要深入基层一线,了解掌握实情,虚心听取基层意见建议,认真分析研究,形成专题督查调研报告。
(三)督查调研期间,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轻车简从,厉行节俭,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四)督查调研结束后,于4月17日上午9:00在自治区残联五楼会议室召开督查调研情况汇报会,各督查调研组向党组、理事会作专题汇报,同时各处室(单位)作一季度工作推进情况汇报(汇报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并提交书面汇报材料一式15份)。
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