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多项措施加快推进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
为保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在2015年9月1日顺利实施,自治区工商局采取多项措施,加大协调力度,明确职能分工,强化信息保障,取得了极大成效。
统一申报材料。 积极协调质量技术监督、税务等部门,对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的条件和材料进行了统一要求,实行统一的登记条件、登记申请文书材料规范,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申请表,提交一套登记材料。同时,对申请条件、提交材料规范和表格示范文本等在各登记注册窗口和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极大地方便了企业注册登记,提高了注册效率。
规范登记流程。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正式实施后,企业登记申请表和登记材料由各登记注册窗口受理,质监、税务部门不再受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申请。各级登记注册窗口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和办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和内容。
统一交换平台。 依托宁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全区统一的“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专线联网进行数据交换,实现全区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之间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信息共享,并推动企业基础信息和相关信用信息在政府部门间广泛共享和有效应用,实行一网受理、信息互联、信息共享、信息互通。
加大培育力度。 为使各级登记注册人员尽快掌握“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注册新业务、新知识,自治区工商局于8月26日举办全区“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业务培训班。培训班主要学习了国家工商总局新修订的“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企业登记材料规范及登记申请文书规范,对比了新版文书与旧版文书的差异,了解了材料规范的补充条目;对全区工商登记业务系统改造建设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并进行操作演示和上机操作,重点对变更企业如何加赋统一代码的操作规程进行了详细讲解,对“一照一码”登记工作中存在的疑问进行了解答。为确保全区“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