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规范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03.06.2015  17:40

宁卫计办室〔2015〕101号

各市、县(区)卫生计生委(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委直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我区预防接种工作,持续保持免疫规划年活动成果,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规范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并就贯彻落实情况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免疫规划工作是政府向公众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一,是疾病预防控制的重要手段。当前我区由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增加、服务地点变化、人员调动等因素的影响,接种工作不规范的现象越来越突出,预防接种工作质量有所滑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分析当前免疫规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协调,保障预防接种工作所需人力、财力、物力。要认真分析辖区内预防接种点布置的合理性,接种方式的科学性,重点是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集中地区和移民吊庄地区,消除免疫空白点。要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建立责任制,划分责任主体。要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组织开展好预防接种示范门诊创建活动,并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二)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加强技术指导。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对已确定的预防接种单位(包括临时接种点)逐一进行审核,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加强日常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同时对接种人员进行系统的严格的业务培训,培训不合格的要实行“淘汰制”。各级疾控中心要充分利用中央转移支付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结合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在免疫接种工作计划、冷链运转、接种率调查和异常反应处理等关键环节进行检查,切实提高接种工作质量,保证规范、有效接种。加强疫苗和冷链系统的管理,定期组织对冷链系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疫苗安全有效。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各项法规。各预防接种单位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做好单位内部的管理和服务人群的服务工作,结合创建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活动,加强本单位人员、冷链设备、接种物资等内部管理及业务培训,以提高预防接种质量为核心、保证冷链正常运转。要在提高疫苗接种及时率上下功夫,以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保证接种质量。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使用并维护好预防接种信息系统,保障数据信息畅通,做好有关原始资料的保存,以便于及时统计分析。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大对预防接种单位监督检查的力度,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要依法查处。

  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