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剑户籍“错、重、假”--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谈户口登记清理整顿
新华网北京3月25日电(记者王茜)随着近年“房哥房姐们”的出现,一人多个户口引发了社会对户口登记管理的关注,这里虽有其不可避免的历史原因,但也不乏人情、特权、利益的因素。对此,公安部副部长黄明接受记者采访。
记者:一直以来社会对户口登记管理问题高度关注,这次公安部开展户口登记清理整顿成效能否回应社会的关注?
黄明:请看一组数字:截至目前,全国公民身份号码重号人数已由2009年的168万人减至486人。这近168万人的身份证,公安民警都是一位一位当面道歉、核实、修改重新办理,我认为这足以说明公安部门这次清理整顿户口登记的决心。2014年以来,清理注销重复户口和应销未销户口250万个。同时大力加强技术监管手段应用,目前全国已有30个省区市建成省级人像比对系统,通过比对技术共发现清理重复户口58.7万个,占总数的40.85%。力争再通过一年多的艰苦努力,至2016年底,做到全国每位公民只有一个户口、一个公民身份号码,实现全国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唯一性的目标。
记者:有人说“错、重、假”与特权、利益分不开,您如何看待这些问题?
黄明:形成户口登记管理“错、重、假”问题的原因复杂,既有长期手工操作、分散管理造成的历史原因,又有受人情社会、特权思想影响的社会因素,还有受利益驱动、内外勾结导致的不法行为。但经过一年来的清理整顿,过去利用特权和关系办理多个户口的大环境已经不复存在,现在全社会齐心协力打击假户口的大气候已经形成,每个公民只能拥有一个户口、一个公民身份号码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现在整个社会风气大变,不仅没有人再敢炫耀有多个户口、身份证,而且谁被揭发出有多个户口、身份证的,就会立即成为过街老鼠,立即受到查处。
记者:内外勾结是导致“假”户口出现的原因之一,公安部门是否真能用“自己的刀”向“自己开刀”?
黄明:从查处的大量腐败案件可以看出,一个人拥有多个户口、身份证,往往与特权、腐败、违法违纪等问题密切相关。去年以来,共依法依纪处理民警176人、辅助警务人员57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64人。2014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查办伪造买卖户口案件238起,对313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公安部协调督导安徽、江西、河南、四川、河北等地公安机关打掉内外勾结犯罪团伙27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52人。这还不算完,公安部还明确规定,凡是利用职务之便办理假户口、假身份证的一律予以开除,凡是在办户口办证时刁难群众经调查属实的一律停止执行职务,涉嫌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坚持把清理整顿与严格队伍管理相结合,严明法纪,严肃责任追究,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记者:目前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他人身份证进行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对此有何监管措施?
黄明:公安部年底前将建立丢失、被盗居民身份证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与金融、电信、交通、铁路、民航等社会应用部门和单位的联动机制,共同做好身份证查验核查工作,最大限度地防止丢失、被盗身份证被不法分子冒用。今后,谁不依法履行查验核查职责,谁就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各地公安机关要加大对买卖、冒用身份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整治力度;加强对居民身份证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引导群众妥善保管、依法使用身份证;大力推进登记指纹信息居民身份证的换发工作,充分发挥生物特征技术在公民身份核查中的作用,为实现户口和身份号码唯一性目标创造有利条件。
记者:违法案件很难一禁就止,面对利益的驱动,我们如何防治?
黄明:解决这个问题,决不会是“一阵风”。经过一年多的打击整治,在户口方面的违法犯罪活动受到坚决打击,有效震慑和遏制了犯罪,但是,滋生制假、造假的一些社会因素依然存在,利用各种非法手段违法办理户口的案件仍有可能发生,公安机关要建立健全及时发现查处的打防工作机制,始终坚持找着打、追着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无论案件涉及到什么人,不管是内部人员还是外部人员,都必须严肃追究法律责任。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顿是一项紧迫而又艰巨的任务,必须紧紧抓住,一抓到底、决不放松。中央提出的“四个全面”创造了良好环境,我们要抓住机遇,增强信心,解决问题,同时为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国打好基础创造条件。我们将为荣誉而战、为提升执法公信力而战,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突出重点环节,强化薄弱环节,完善监督机制,狠抓责任落实,确保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顿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用实实在在的新业绩和人民满意的新形象回报党和人民的信任和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