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高速公路服务区文明服务创建工作一期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高速公路服务区文明服务创建工作一期工程已由宁夏交通运输厅以宁交函[2015]31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宁夏同元交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交通运输厅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青银高速公路滨河服务区内
标段划分:本次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建设内容:对滨河服务区的道路标线、指示牌及部分室外工程和配套设施等相关工程提升改造。
招标内容: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并在工程量清单中反映出来的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标准, 近五年内具有1个类似工程业绩(必须含土建安装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该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
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仔细阅读《招投标人办理CA身份认证锁的通知》及《网上报名系统使用帮助》,通过CA认证的方式办理相关业务。(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人民大会堂南侧国贸大楼B503;联系方式:0951-7805195 7805196、13309592234。费用请自理) 。
4.2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5年7月30日起至2015年8月7日(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报名同时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上述所有证件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以pdf格式上传彩色扫描件。
不愿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于上述时间到代理机构处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介绍信,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盖有红色法人单位公章)一套,由招标代理机构协助投标人办理网上报名。
4.3投标人所上传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料上传成功后必须将以上与上传资料一致的所有原件及盖红章后的复印件一套带至招标代理机构处审核,原件审核通过且上传资料真实,报名方算成功,投标人可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缴纳帐号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投标人成功缴纳标书费后,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5年7月30日至2015年8月8日下午18:00时,请投标单位在截止时间前及时获取招标文件账号,招标文件获取账号时间截止后,网上系统将自动关闭,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19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宁夏交通运输厅网站(www.nxcd.gov.cn)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上发布。
注: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发布的信息。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同元交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北京中路175号
邮 编:750011
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0951-6076622
招标代理:宁夏众帮天成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州南街116号
邮 编:750021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951-3961500
宁夏同元交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