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出台棚户区改造货币安置指导意见

06.05.2015  10:30

  宁夏出台棚户区改造货币安置指导意见

  棚改居民有望住进商品房

  

  唐徕小区安置区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44万平方米,是银川市一项重大民生工程。记者屈晓飞摄

  近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地税局、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出台了《关于做好棚户区改造货币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棚户区改造货币安置主要采取三种方式,一是居民自主购买,二是政府购买安置,三是货币直接补偿。其中,两项举措都意在快速消化存量房,使宁夏楼市尽快回暖,现房安置也有利于棚户区居民尽快回迁。 

  记者从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今年我市三区将对25个棚户区进行改造,涉及棚户区改造居民10040户,其中金凤区改造项目较多。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征求棚户区居民意见。今年在我市棚户区改造中,部分居民有望通过将库存普通商品住房转化为安置房的方式得到安置。

  棚户区改造货币安置主要采取三种方式

  1.居民自主购买,由政府搭建平台,合理确定购买价格,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库存普通商品住房转化为安置房,供棚户区居民自主选择购买。

  2.政府购买安置,由政府统一选择区位、价格、配套设施适宜的存量普通商品住房,通过集中购买用于棚户区改造安置。

  3.货币直接补偿,对已有住房、且本人自愿的棚户区改造居民,直接给予货币补偿。

  居民自主购买

   新购房屋免征契税

  安置方式:《意见》中明确居  民自主购买安置房的,由政府搭建平台,合理确定购买价格,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库存普通商品住房转化为安置房,供棚户区居民自主选择购买。

  鼓励政策:棚户区居民选择  自主购买政府组织房源,或者选择政府集中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可优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免收产权登记费,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安置方式:《意见》中明确居民自主购买安置房的,由政府搭建平台,合理确定购买价格,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库存普通商品住房转化为安置房,供棚户区居民自主选择购买。

  鼓励政策:棚户区居民选择自主购买政府组织房源,或者选择政府集中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可优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免收产权登记费,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税率优惠:棚户区居民选择  

  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并且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款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款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棚户区居民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且不需补缴房屋产权差价的,对新换房屋免征契税;补缴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棚户区居民取得的货币安置补偿款按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超出面积可以按揭贷款

  政策指导:《意见》同时明确,棚户区改造实物安置房面积超出补偿面积的,各地可通过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居民购买。暂时无能力购买的,超出面积部分可通过政府与棚户区居民共有产权、政府帮助协调商业银行按揭贷款、协调开发企业与棚户区居民共有产权等方式安置。 

  优惠政策:对涉及库存普通商品住房转为安置住房的项目,需要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变更的,要在确保审批手续合规合法的基础上,尽量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涉及税费减免的,要及时退还给开发企业,或在购房协议中明确予以约定。 

  对参与棚户区改造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预售、初始登记、面积审核等方面予以优先办理,在企业资质升级、跨地区开发等方面适当放宽准入门槛,在信用等级评定中给予适当加分,给予企业转型升级一定的政策支持。

  政府购买安置

  安置方式:

  由政府统一选择区位、价格、配套设施适宜的存量普通商品住房,通过集中购买用于棚户区改造安置。

   资金支持:

  在资金支持方面,对各地通过货币安置实施棚户区改造的,纳入年度住房保障计划任务,按照新建方式同等享受中央、自治区级资金补助、税费减免和用地指标等政策支持。纳入自治区棚户区改造规划计划任务的项目,享受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支持。

   土地政策:

  在落实土地供应方面,《意见》要求各地对涉及棚户区改造的新增建设用地,要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优先安排、单列指标,做到应保尽保。对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大的地区,要控制商品住房项目用地审批。 

  对棚户区改造腾空的土地集中收储后的出让收入,要优先用于棚户区改造。整体购买在建房地产项目用于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用地的,允许其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的前提下,适当调整规划建设条件,优化户型结构。

   ■记者手记

   搬出棚户区居民有了更多选择

  从《关于做好棚户区改造货币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可以看出,政府部门在把棚户区安置交还给市场的同时,充分的尊重了棚户区居民的意愿,给予市场和居民充分的自由度,让棚户区居民在搬出棚户区后有了自主选择权。 

  棚户区的居住条件自然很差,过去棚户区改造时居民只能选择安置房。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要多形式、多渠道做好棚户区改造货币安置服务工作,通过网站、专题房交会、开发项目和征收现场巡展、组织棚户区居民免费看房等多种方式,为选择货币安置的棚户区居民搭建便捷的交易平台,鼓励和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通过交易平台公开房源、房价、户型、位置等信息,为棚户区居民提供不同档次的住房,并提供集中办理交易手续等服务,高效推动货币安置工作。”也就是说,今后居民在搬出安置区后有了多种选择,不但可以选择地段、面积,也可以选择小区的档次和环境,最大程度上满足了居民的意愿,也为安置工程推向市场化做出了示范。 

  棚户区改造属于改善性安居工程,把市场存量商品房转化成安置房的方式是“一举两得”,不但让居民有了选择,快速消化存量房更有助于房产市场的快速回暖,无异于为宁夏房地产市场注入了一剂强心针。本报记者  李鲲鹏

  ■廷伸阅读

  银川市今年改造25个棚户区涉及三区10040户居民

  记者从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去年我市实际完成改造18119户,改造棚户区面积594万平方米。在改造中,把消灭城中村作为棚户区改造的一个重点目标,基本实现消灭了市区内大的城中村。今年我市有25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将实施改造,涉及市辖三区10040户居民,改造面积达到315万平方米。 

  日前,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争取到两批共计184亿元贷款,用于银川棚户区改造。计划建设安置房1.87万套,183.7万平方米。其中,由政府主导实施的城中村棚户区改造8042户、270.35万平方米;由开发企业实施棚户区1998户、45.30万平方米。 

  据了解,我市安置住房已开工10938套,133万平方米,已开工项目计划于2016年陆续交付使用。未开工项目现正办理前期手续,计划今年6月底前陆续开工建设。本报记者李鲲鹏

  记者  李鲲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