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牧厅春耕备耕工作早安排
27.01.2016 11:31
本文来源: 农业厅
今年立春较早,且春播期间起落潮快,适播期短,农牧厅要求各地春节过后抓紧开始春耕生产,并对春耕备耕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一要稳定小麦种植面积,力争春小麦稳中有增。充分发挥宁春4号、宁春50号等优质强筋春小麦品质优势,强化小麦高产高效技术示范推广;积极引导加工企业通过建设生产基地、订单种植、保护价收购等措施,扩大种植面积;加大麦后“粮粮、粮经、粮饲、粮油”等复种技术模式推广,以复种效益稳定小麦面积,力争全区小麦种植面积达到180万亩,春小麦面积80万亩。
二要适期播种,保证安全生产。预计中卫市、吴忠市、银川市适播期为2月25日—3月4日;石嘴山市为2月28日—3月8日。灌区各地要根据气候特点和土壤墒情,组织广大农民早播快播,确保在起潮前完成播种;中南部地区春小麦、夏杂面积虽然不大,但也要做到适期播种,确保在4月10日前完成。要针对春季倒春寒、风沙多、气温变化大的特点,认真做好防霜防冻防风等工作,落实好设施大棚保温、增温、防风措施,降低极端天气对农业生产造成的损害。
三要做好农情调度,保证农资供应。各地各部门要密切关注并掌握春耕生产动态,包括农资准备、春播进度、重大项目的落实等;要强化信息调度和反馈,及时将春耕生产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宣传,将春播进度和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反馈,确保科学调度。
四要严格执法,加强市场监管。春耕备耕期间是化肥、种子等农资购销旺季,也是假冒伪劣农资进入市场的高峰期,各级农业行政执法部门要联合工商、质监、供销等单位,以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及其配件为重点,开展绿剑护农、红盾护农行动,加大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专项行动执法力度,确保农资供应质量可靠、价格稳定。
本文来源: 农业厅
27.01.2016 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