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第二批农业财政项目(农业产业化)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17﹞59号),灵武市畜牧中心认真组织实施,经联合验收后,已完成该项目200万元的资金支付。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2017年生猪调运、2016年能繁母猪补贴及消毒药购买发放三大块,惠及全市7个乡镇、386户养殖户,通过项目实施既提高了我市生猪养殖户的积极性,同时又为生猪储备提供保障,丰富了我市群众的“菜篮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