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兽药专项整治力度,为畜产品安全保驾护航

03.08.2016  10:06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兽药生产、经营及使用环节的执法监管,规范和净化我市兽药市场,全面落实农业部2016年上半年前6批次假冒兽药查处相关要求,银川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及时下发了《进一步加强全市兽药监管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兽药专项整治工作。7月16日至25日,市执法支队、执法一大队抽调执法人员组成督导检查组,重点督查了各县(市)区对于2016年农业部公布的假劣兽药目录的宣传、立案查处及兽药经营门店经营许可证发放、日常管理、执法监管等情况,为规范我市兽药生产经营市场的秩序,确保畜禽养殖业投入品质量安全打下基础。

  此次督查重点检查了全市6个县(市)区的13家兽药经营门店、2家兽药生产企业、2家饲料生产企业、8家规模养殖场及5家饲料经营门店。执法人员重点查看了兽药经营单位的《兽药经营许可证》,各项规章制度是否严格落实,检查了门店进出入台帐、库房,是否存在经营假劣和违禁兽药等违法行为;查看兽药、饲料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及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现场检查了企业原料库、成品库及其各类原料、成品,重点检查了企业产品有无产品标签和产品合格证,标签是否规范,产品是否有产品批准文号,生产企业的各项进出货记录是否齐全等内容;重点检查饲料经营单位是否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进行拆包、分装等违法行为;在养殖场重点检查了养殖场(户)是否按照《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要求使用兽药,执行休药期、停药期规定,是否有乱用滥用抗生素或人药兽用的行为,查看了是否有非法饲喂违禁兽药饲料和其它添加物的行为。

  从整体督查情况来看,上半年农业部通报查处的6批次假冒兽药,涉及我市的共两批次18家兽药经营门店(养殖户)22个药品,各辖区执法部门对全市79家兽药经营门店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宣传及查处,共立案查处11起,罚款11358元,有利打击了贩卖假兽药的行为。在此次督查经营门店的过程中,未发现无证经营兽药、经营无产品批准文号兽药、无销售“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药物、添加剂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有个别门店兽药处方药、非处方药摆放不规整,临近有效期药品未及时返厂下架等情况,督查组现场进行了纠正,并限期整改。在兽药饲料生产企业未发现违禁生产原料,产品按要求分类堆放并提前将二维码标识标注于产品最小包装上,从生产环节保障了兽药全程可追溯。下一步,我支队将根据专项整治工作各项要求,加大对县区日常执法监管落实情况、兽药生产经营重点环节及规模养殖场的督查,为我市畜牧业生产和畜产品的安全保驾护航。

                                     

(银川市执法支队 马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