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全面推行养殖屠宰兽药经营企业“网格化”监管试点工作

03.06.2016  02:43

  为进一步明确养殖屠宰兽药经营企业落实防疫主体责任和义务,督促其落实各项动物防疫措施,中卫市全面推行养殖屠宰兽药经营企业“网格化”监管试点工作。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市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与卫生监督中心制定了养殖屠宰兽药经营企业防疫主体责任和“网格化”监管员工作职责,明确企业防疫主体责任和监管员职责,进一步增强企业防疫责任意识和监管员服务意识。并将企业防疫主体责任和监管员职责及包厂(场户)监管员姓名和服务电话统一制作成匾牌悬挂在各防疫主体责任单位醒目位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在全市选择56家具有一定规模养殖屠宰兽药经营企业先行试点实行“网格化”监管。通过试点运作,不断总结好的监管经验和做法,为全面提升和创新全市养殖屠宰兽药经营企业监管水平和效果探索一条新的发展之路。为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安全提供强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