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民警提示:外出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12.03.2015  12:07

犯罪嫌疑人孟某因为涉嫌盗窃罪于2015年3月6日被兴庆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5年2月16日20时许,正是饭店吃饭的高峰期,在银川某饭店,服务员正忙的不亦乐乎,孟某正是这家饭店的服务员,听到旁边包间有人喊需要倒水,热心的孟某见包间服务员不在,便提壶去帮忙倒水,可在倒水的过程中,孟某不小心碰到客人花某挂在椅子靠背上的外衣口袋,感觉口袋里装的是数量不菲的现金。走出包间后,孟某再无心继续工作,想到春节家里需要用钱,干脆就一不做二不休,提起水壶再次进到此包间,直接走向花某,右手倒水,左手伸进花某挂在椅子靠背上的外衣口袋将五千元现金藏在身上,走出包间的孟某找了理由向主管请假离开单位,将五千元现金存在了自己的银行卡上,准备打车回中宁老家时,被单位通知返回接受调查。很快,犯罪嫌疑人孟某承认了盗窃五千元现金的犯罪事实,另查孟某于2013年4月29日因涉嫌盗窃被中宁县公安局城关中心派出所行政拘留十日。

目前,犯罪嫌疑人孟某涉嫌盗窃案的移送起诉工作正在进行中。

民警提示广大群众,家人相聚,朋友相见,同学相会,难免要到酒店饭店喝喝酒,唠唠家常。随着酒桌上气氛的逐渐热烈,人们难免逐渐麻痹大意,对随身携带财物的安全防范意识降低,这就给了一些不法分子的可趁之机。广大市民一定要在此期间提高警惕,加强自身财物的安全防范意识,要捂住自己的口袋,看好自己的钱包。朋友出去吃饭要互相照应,发现周围有可疑人员或者可疑情况及时相互提醒。一旦发现自己的钱物丢失的时候,不要惊慌失措,要在第一时间迅速报警,为警方尽快提供线索,为及时破案提供条件。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需要警方的艰苦付出,更需要广大市民朋友的积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