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上班时间驾公车挖野菜 这样好吗?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李佳伦)5月14日,记者接到网友@那边的猫星人反映,5月13日上午,贺兰县金河大道与关民公路交叉口,有公职人员在上班时间驾驶公务车在路边挖野菜。网友@那边的猫星人反映说:“事发地点紧靠金河大道,当时过往车辆很多,这样擅离职守真的好吗。”
官方回复:网友曝光内容属实
记者从银川市贺兰县政府获悉,经调查网友@那边的猫星人反映情况属实,公路段滨河站工作车辆宁A-PS553载工作人员何斌、司玉萍、李巧荣在关民公路与金河大道路口查处超限超载车辆,期间因暂时无超限超载车辆通过,工作人员司玉萍、李巧荣两名同志随即在路边挖野菜,直接违反了工作纪律,影响了工作形象。
八项规定纠“四风” 顶风违纪受处罚
“公车私用”现象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焦点,这不仅是利用职务之便为己谋利的行为,还严重损坏了公职人员的形象。为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去年自治区纪委监察厅严查违规发放节礼、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车旅游、大操大办婚丧等问题,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相关问题213个,处理相关责任人48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94人,7次对29起典型问题公开曝光。
针对网友反映情况,贺兰县公路管理段调查核实后,召开会议,根据《银川市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当行为问责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给予当事人、直接管理人员、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处理如下:
1.当事人司玉萍属退休返聘人员,当事人李巧荣属公岗人员,会议决定对司玉萍给予立即解聘的处理,对李巧荣给予立即解聘、退回县劳动就业局的处理。
2.直接管理人员滨河站站长马卫东、副站长何斌,工作管理不到位,会议决定给予立即免职的处理。
3.分管领导副段长贾国庆,对此项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会议决定,给予贾国庆同志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作检查的处理。
4.主要领导段长杨宁,对此项工作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会议决定,由杨宁同志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
5.以上人员给予扣罚当月绩效工资,并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