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安厅追记王永良同志个人一等功

04.09.2018  02:12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石永磊)近日,自治区公安厅发布命令,决定追记在“7·22”抗洪抢险救灾中的突出表现的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镇北堡镇派出所辅警王永良同志个人一等功。8月30日,中共银川市委发布命令,决定授予郑建卫同志银川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据介绍,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镇北堡镇派出所辅警王永良同志,自1999年部队转业到派出所从事辅警工作以来,18年如一日,长期扎根基层一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时刻以人民警察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2018年7月22日晚,银川市贺兰山东麓沿线地区发生暴雨引发山洪,部分游客群众被困。接警后,王永良同志立即会同派出所教导员郑建卫同志赶赴现场营救被困群众。在抗洪抢险救灾过程中,两人被洪水冲走,郑建卫随后被救起,王永良同志壮烈牺牲,年仅50岁。王永良同志恪尽职守、不怕牺牲,为保卫人民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践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是全区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辅警学习的楷模。公安部和自治区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认真学习宣传王永良同志的先进事迹。他的事迹经新闻媒体报道后,引起全国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广大群众称赞他为新时代的“中国好辅警”。           

  鉴于王永良同志在“7·22”抗洪抢险救灾中的突出表现,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宁夏公安厅追记王永良同志个人一等功。 与此同时,8月30日,中共银川市委发布命令,决定授予郑建卫同志银川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