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年”活动专刊之五
10.05.2018 21:45
本文来源: 司法厅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年”活动专刊之五
吴忠市积极推进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
吴忠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司发[2017]9号)文件精神要求,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2017年11月,青铜峡市司法局在原青铜峡市法律援助中心基础上,整合各项职责职能,正式建成青铜峡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同时,依托各镇(街道)司法所,建设9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律服务工作站,建立101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城乡群众提供了“面对面”“零距离”式的法律服务。自服务中心运行以来,共接待当事人咨询436人次,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302件,解答法律咨询12000余人次,为受援人挽回各项经济损失1100余万元,有效的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真正为困难弱势群体撑起了一片蓝天。
红寺堡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依托红寺堡区法律援助中心,设置在方便群众的临街一楼,服务中心占地面积约200平米,服务大厅设有前台接待区和休息等候区,实行半开放式办公。
红寺堡区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列为政府201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法律服务工作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和改革发展中心工作,主动介入重点工程项目、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极大地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拓展服务,中心在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的基础上,还将公证、法制宣传、社区矫正等服务纳入平台,增设了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综治中心、调解中心和妇女儿童维权等多个机构,提供了更为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服务中心成立以来,共引导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共计224件,受援困难群众200余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940万元,其中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13件,达到了良好效果,社会影响进一步提升。
利通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作为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试点。2015年6月底全面建成,总面积近600平方米,其中接待大厅240多平米,办公场所临街面路,设立了无障碍通道,统一配备了办公桌椅、电脑、电话、打印机、档案书柜等办公设备;设立了方便群众的休息椅、饮水机、电子显示屏等便民设施;完善了法律服务接待室、温馨谈话室、私密谈话室、人民调解室等业务功能室;建立了首问首办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等制度。
利通区还组织相关人员深入乡基层,在全区12个乡镇、100个行政村、21个社区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站)点,每个工作站点聘请了联络员,全区共聘请联络员421名,实现了法律援助向乡村、社区延伸及服务网络的全覆盖。逐步形成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支点,村(居)法律援助联络点为补充的“半小时援助圈”为困难群众及时申请法律援助创造便利条件。
本文来源: 司法厅
10.05.2018 21:45
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出台《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流程(试行)》
为了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法制办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管理工作培训班在银川举行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管理工作培训司法厅
宁夏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明确时间表 2020年基本建成 覆盖城乡惠及全民
宁夏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明确时间表 2020年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