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会议在银川召开

31.03.2016  19:01

2016年3月30日,全区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会议在银川召开。区局任永忠总监、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与医疗服务监管处副处长杨飞、区局药品注册与安全监管处、医疗器械监管处、保健品与化妆品监管处、药品流通监管处、稽查局负责人及全区各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等23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自治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副主任王志辉主持。

会上,自治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主任张福宝传达了国家中心主任会议精神,对全区2015年监测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全区2016年药械监测工作重点及要求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级监测单位在保证报告数量的同时进一步提高报告的质量,认真做好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工作。王志辉副主任发布了《宁夏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2015)》。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宁夏第五人民医院石嘴山中心医院在会上就开展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的经验及作法进行了交流。

最后,任永忠总监做了重要讲话。他首先肯定了2015年全区药械监测工作在各单位的努力下所取得的成绩,并结合实际,就如何做好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 要明确工作职责,做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药物滥用的监测工作,使各项监测工作同进步、共发展。 二是 要加大与卫计委的协作机制,相互密切配合,促进监测工作深入开展。 三是 提高报告的质量,随着报告数量的稳步增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重点应逐步从报告收集整理转变为报告数据的分析评价和利用,必须做到报告数量和报告质量并重,努力完成国家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要求的8000份任务指标。 四是 各单位要按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和区局下发《宁夏药械不良反应监测“明责任,打基础,建机制”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宁食药监办【2016】30号)文件的要求,明确各自的监测工作责任,打牢监测基础,健全监测机制,强化监测队伍能力和素质,提高报告质量及监测水平,依法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