兜底保障 宁夏“不漏一户一人”
记者4月24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扶贫办了解到,为确保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宁夏将对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贫困家庭实现政策性保障兜底,做到对象精准、施保精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社会保障兜底范围为:无劳动力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家庭成员主要是老年人(60周岁以上)或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且无经济收入来源的;或其赡养、抚养义务人均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主要劳动力因服刑、强制戒毒、失踪等原因,无法履行赡养、抚养义务的家庭;因残贫困的家庭。家庭主要劳动力是一、二级残疾人,或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或一户多残,或老残同户且无其他经济来源的特殊困难家庭;因病贫困的家庭。家庭主要劳动力因病(含慢性病)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经济来源,年累计自负医疗费用超过其家庭年可支配收入且需继续治疗的家庭;因灾或意外事故造成重度贫困的家庭。因灾害、突发性事件造成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重残等致贫且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家庭;因其他不可抗拒原因,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重度贫困家庭。
目前,在宁夏1.88万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因病因残占比40.7%,都是贫中之贫,脱贫不稳定户1.3万人和边缘易致贫户2.2万人中因病因残比例均在60%以上,需要兜底保障的比重高、任务重。宁夏将把农村和劳务移民中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及边缘易致贫人口中符合低保政策的人员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也将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对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边缘易致贫户,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众,特别是返贫人口,积极开展“先行救助”。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养老保险参保率、养老保险政府补贴代缴率均达到100%。将全区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特困供养人员)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覆盖率达到100%。(记者 李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