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 新作为 新篇章|从村民到股民的幸福生活
“像我这么大年纪,搁以前还得天天在地里忙乎。现在,我们彻底告别了‘泥腿子’的日子,每天在小区锻炼身体,带孩子,安享晚年。”69岁的魏建旗开心地说。
魏建旗是中卫市沙坡头区滨河镇南关村的一名普通农民,种了半辈子田的他,没想到能住上楼房,过上市民的生活。“这都是托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福,我再也不用下地受苦了。吃,村上每年给600元的米面油费;住,物业费村上全包;花,每个月有130元的养老补贴;病了,有村上交的医疗保险做后盾。要说从村民到股民最大的变化,就是过上了幸福的生活。”魏建旗说。
近日,记者走进南关新村,小区内绿树成荫、喷泉、小亭一应俱全,实现智能化的管理。
南关村是城中村,2015年7月,被自治区确定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
南关村党支部书记林建国告诉记者,该村产权制度改革人员身份认定共654户1870人,经清产核资,用于股权量化的经营性净资产14195.70万元。按照“一人一股”的人口股设置办法,共配置股份1870股,每股量化经营性净资产75913元。
“改革的目的就是要让广大村民切实共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林建国说。为让村民享受改革成果,2015年村党支部筹措资金,为全村股民发放股金分红及8项福利共计1000万元。2015年至2017年,共发放分红及福利金2500万元,人均13360元,为民办事累计发放现金达4500万元。
“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民不仅有各自的劳动收入,而且有更多的财产权,人人都有分红权。”林建国说。
43岁的张吉中一家4口全是股民,配股31万元。拿着股权证,他自豪地说:“这就是保障,是我们享受股权和参与分红的凭证,我们全家3年拿到了4.68万元的分红。”
如今,张吉中不仅每年有村里的分红和福利,还拥有一个施工队:“村上开发的卫珑城项目建设,我承包了电焊、钢结构及防盗门工程,一年收入20万元,收入水平在村上属中等。”
日前,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对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成员确认、股份合作制改革、股权管理以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等作出部署。按照要求,2018年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任务;从2019年开始,全面开展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股权量化和成立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等工作;力争到2020年,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任务。
据自治区农牧厅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刘志军介绍,我区自2015年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来,90个试点村,已接近收尾阶段。其中,国家级试点的金凤区已完成20个村的股份合作制改革,并顺利通过了农业部组织的第三方评估;利通区已完成14个村的股份合作制改革,沙坡头区完成了7个村的股份合作制改革。全区其余19个县(市、区)49个村开展了自治区试点工作,44个村完成了成员身份界定,33个村完成了股权量化,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26个;有7个村进行了11次分红,分红金额149万元。目前,各县(市、区)业已完成辖区内乡、村两级清产核资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进入全面清产核资工作阶段。
刘志军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标是,保护农民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益,壮大村集体经济。通过改革,建立现代治理体系,引入现代管理制度,让集体经济好的村更加强大,让经济薄弱的村,逐步壮大。”(记者 张瑛)